因恒大地产未能及时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报及年报,深交所公开谴责

  2月8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称,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前2月1日晚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涉及重大诉讼及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等重大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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